要工资不给骂我还威胁我?
针对你提到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恶意威胁的情况,这严重违反了《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。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五十条,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同时,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九十一条,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、经济补偿,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:(一)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。你可以依据这些法律条款,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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